4.
5 最低設備清單( MEL) 航空公司在已獲準的現行 MEL體現了 RNP-10的有關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4.
6構型控制
為了在 RNP-10部件改裝、送修、借用及共享時進行有效的控制,應遵守以下規定以確保飛機始終滿足 RNP-10構型要求。
4.
6.1飛機與部件安裝:
機型 設備名稱 放行數量 備注
0 只允許在導航精度不需要 GPS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GPS 1 允許在由 GPS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輔助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2 允許在由 GPS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主要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注:在中國, GPS只能作為輔助導航)
737-700 1 允許在由 FMC RNAV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輔助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FMC 2 允許在下列的航路中運行: a)包括 RNP運行的航路;或b)由 FMCS主要方式導航( RNAV或跨洋飛行)單獨滿足導航精度要求的航路。
0 只允許在導航精度不需要 GPS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GPS 1 允許在由 GPS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輔助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2 允許在由 GPS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主要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注:在中國, GPS只能作為輔助導航)
757-200 FMC 1 允許在由 FMC RNAV單獨滿足導航精度,且需要輔助方式導航的航路中運行。
2 允許在下列的航路中運行: a)包括 RNP運行的航路;或b)由 FMCS主要方式導航( RNAV或跨洋飛行)單獨滿足導航精度要求的航路。
a)服務通告/服務信件的執行
機務部工程分部負責評估與審查與 RNP-10相關的服務通告(SB)和服務信件(SL),并確定是否執行及執行時限,并負責準備相應的工程指令。飛機的所有改裝必須嚴格遵守《工程手冊》的有關要求。
b)適航指令的執行
如果 SB被改成 CAD,則 CAD規定的執行日期可能和 SB中的不一致。在這種情況下,改裝應當按照 CAD規定的時間執行,延期執行應獲適航部門批準。
c)飛機部件拆換中的構型控制
維護人員在更換部件時,必須認真查閱現行有效的 IPC或 TB、MB等,在證實了該部件為 RNP-10構型部件后,方可裝機使用。
d) RNP-10部件控制:
1
)全新訂購和送修中 RNP-10部件的管理
航材分部根據工程分部或其它相關部門提供的訂單發出訂貨合同,航材庫在收料時必須嚴格保證所收器材與合同相符并經質量分部航材檢驗員檢驗放行。在外送修進行改裝或執行服務通告的部件,部件特性可能發生變化。航材分部控制處必須標明特殊要求并及時跟蹤,準確記錄部件在外修理過程,并且保證修返件所附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航材庫在收料時必須準確記錄修返件的資料。
2)借用和共享的部件 所有借用來的部件在裝上航空公司 RNP-10飛機之前,都應當按照航空公司的 RNP-10部件清單進行件號的校驗。
航空公司如果與其他公司共享部件,則這些共享部件的共性應當被共享者承認并且任何改變都必須通知別的成員。任何共享的部件都必須按照件號證實。
4.
7維修實施
4.
7.1所有維修工作必須遵照現行的業經批準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方案中已經包括以下內容:
a) RNP-10運行的飛機所有 RNP-10設備(見附件)應按照部件制造商的維修要求及經批準的 RNP-10的性能要求進行維護;
b)所有影響最初
RNP-10批準的改裝、維修及設計上的更改必須由局方代表進行設計審查;
c)所有可能影響
RNP-10批準統一性的維修,必須報告局方或由局方指定的代表。
4.7.2維修要求:
a)必檢項目
將 RNP-10要求設備更換及相應的測試工作標注為必檢項目 RII。
b)維護限制
在進行 RNP-10飛行之前,禁止在飛機之間的 RNP-10關鍵系統或同一架飛機的 RNP-10關鍵系統間處于排故目的的串件。
c)外站維修
如果航空公司在外站委托維護單位維護航空公司的 RNP-10飛機,則航空公司必須負責對外維護人員按照航空公司的 RNP-10培訓大綱進行培訓,并要求對方按照航空公司的 RNP-10工卡進行維護。
d) RNP-10可靠性方案
航空公司可靠性方案是基于事件及統計數據的可靠性方案(即當有事件發生時,產生報告并進行統計分析/調查處理),已包含 RNP-10的事件及統計數據。
4.7.3報告要求:
a)重要事件報告
RNP-10重要事件報告中必須包括下列信息:
1
)飛機標識(包括機型及注冊號);
2
)事件描述;
3
)事件原因;
4
)飛行階段(如起飛,爬升,巡航,下降,進近,著陸等);
5
)糾正措施。
4.7.3.1非 RNP-10飛機的維護及恢復 RNP-10運行的步驟:
a)當上述
RNP-10重要事件發生時,航空公司機務部航線機械員應當迅速排故并向機務部航線技術服務處的相關工程師報告;
b)若相關工程師認為故障原因不十分明確,則機務部 MCC應當正式通知各部門停止該飛機
的 RNP-10運行直到有關適航當局同意該飛機重新恢復 RNP-10運行。在此過程中,機務部 MCC負責向飛行部通報飛機的情況;
c)當查清故障原因并且工程師確認已經采取了正確的排故措施后,應由機務部 MCC將結果上報適航當局。在適航檢查員對飛機進行過全面檢查并且確認可以恢復 RNP-10運行后,由機務部 MCC通知相關部門。
4.7.3.2非
RNP-10飛機穿越 RNP-10空域的飛行
當非 RNP-10飛機穿越 RNP-10空域飛行時,必須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飛行前必須得到 CAAC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的批準。當飛機交付或調機回基地進行修理而必須穿越 RNP-10空域時,該飛機按非 RNP-10飛行。
4.8
RNP-10維修人員培訓
4.8.1
RNP-10培訓目的
a)理解
RNP-10的基本概念及其對航空公司的重要性;
b)基本理解營運人/航空器進行 RNP-10運行的要求;
c)理解航空公司目前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工程手冊 下(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