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凌晨,由海口至深圳航班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簡稱“深圳機場”)落地。在旅客下飛機時,一名廣東籍劉姓旅客因心情不好,口出威脅性言語,聲稱手里有炸彈。就在要與家人團聚前,劉先生最后由于自己的“言論”被深圳機場公安帶離,并作出相應處罰。航空公司提醒旅客,春運期間人們回家心切,但更應當理性出行,切勿“禍從口出”。 飛機在深圳機場落地后,乘務長在機艙門口送客,一名30歲男性旅客身背一雙肩背包,手拿一個椰子走到門口。乘務長親切的向他致意“請慢走,歡迎下次再乘坐。”這名旅客滿臉不高興的回了一句“看什么看!我手里是炸彈,你要不要?”,乘務長立即意識到這是個危險的信息,馬上將此事報告了當班機長,并通知安保人員,在廊橋上截住了這名旅客。深圳機場公安部門接到機長報告后迅速啟動了應急機制,加油車、行李裝載車馬上撤離了飛機危險區域,機場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迅速包圍了飛機。旅客全部下機后,安保人員對飛機進行了仔細的清艙,沒有發現其它可疑物品遺留在飛機上。機場警方登機后對這名旅客進行了詢問和檢查將其帶離了飛機,把他“請”到了機場派出所。 經調查,這名廣東籍劉姓旅客80年出生,因回家途中不順,心情不好,故而在下飛機時口出威脅性語言。他自認為只是一句解氣的玩笑話,但不知道會造成惡劣的影響和后果,本應由此架飛機執行的后續春運加班航班,因飛機存在無法確認的危險因素被迫取消。而且航班上的工作人員也全部必須陪同做筆錄,而耽誤正常的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章第一節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伍佰元以下罰款。這名劉姓旅客的行為以及其造成的嚴重后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春運期間,汽車、鐵路、航空等各個運輸部門都在極力的調配運力,幫助大家安全及時的回家過個幸福祥和的團圓年,因為這樣的人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甚至取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航空公司提醒廣大旅客,對于旅途中的不順心,可以通過合理的渠道進行溝通和解決,不要因為一時的激憤而口出危言,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和責任必須由您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