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黃先生看不懂的機票
機票上出發日期、承運人和票價等欄目為英文,給部分乘客造成不便,昨(1)日,漢口一乘客將航空票務公司告上了法庭。 據黃先生介紹,去年9月17日,他向武漢市蘭翔航空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購買武漢飛往廈門的機票。該公司交付了印刷序號為“30103945583”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該憑證上出發日期、承運人和票價等欄目為英文,沒有填寫相應的漢字內容,也沒有加蓋開具單位的印章。黃先生認為,航空票務公司提供的報銷憑證沒有使用規范漢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也造成原告的閱讀和使用不便。 黃先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更換符合規定的報銷憑證,賠償其損失3.15元。昨日,江岸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