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媒體報道稱,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頒布新規,旅客托運液態品不得超兩升。今天上午,民航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對其否認。
該媒體報道稱,繼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登機外,民航局又進一步對旅客托運香水、發膠等液態物品作出限定,相比原來在托運件數和總量上作出了更為嚴格的限制。 最新文件規定,旅客所托運的液態物品(液態非放射性藥品、發膠、香水、科隆香水、用于體育運動或者家用的非易燃無毒氣體且無次要危險性的氣溶膠等),單件物品總凈重量不得超過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運上限為2千克或2升。 民航局回應:沒有頒布任何新規 今天上午,民航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媒體所報道內容以及各網站轉載內容不實。 民航局沒有頒布任何新規,關于攜帶液態物品的規定,仍按照此前民航局發布的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公告執行。 具體規定是,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旅客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每種化妝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并應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對于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內航班的旅客,按照規定,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應置于袋體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并需出示購物憑證,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該公告于2008年3月14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