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1日,天津機場航空安全檢查部旅客檢查分部員工查獲一件皮帶扣式刀具,這是繼安檢部查獲皮帶式打火機、皮帶式拳刺后的又一皮帶式違禁品。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交運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物品、放射性和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
11日15時25分,天津機場安檢部旅客檢查現場人身檢查員在對天津至昆明的MU2549次航班旅客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旅客的皮帶扣非常可疑,經過手工檢查仍無法排除疑點,于是安檢人員請旅客將腰帶解下,將腰帶通過X射線儀做進一步檢查。經過X射線儀檢查時,檢查員發現這條皮帶扣的內部隱藏有一把刀具,安檢人員隨即在請示值班領導后將該旅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