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訊:根據國家發改委和中國民航局的相關規定,從2010年10月27日(出票日期)起,南航、海航等航空公司重新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征收價格。
南方航空: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 自2010年10月27日(出票日期)起銷售的國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20元調整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40元調整為70元。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燃油附加費無需手工計算,各GDS/CRS會自動計算,請按系統顯示的費用收取。 海南航空公司10月27日起上調燃油附加費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通訊員魯一帆報道:記者從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受到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的影響,海南航空根據國家發改委和中國民航局的相關規定,從2010年10月27日(出票日期)起重新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價格,具體征收標準調整如下: ㈠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燃油附加費; ㈡按成人正常票價50%購票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軍殘、警殘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費; ㈢按成人正常票價10%購票的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 另外,記者獲悉,若旅客因非姓名差錯進行客票換開業務時,客票日期涉及從10月27日之前變更至10月27日(含)以后,將按照新標準征收燃油附加費;退票業務將按照燃油附加費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旅客還可以登錄海南航空官方網站或撥打海航950718訂票熱線查詢相關信息。 海南航空提醒各位旅客,注意燃油附加費價格變動,保障自己的順利出行,海南航空將為旅客提供輕松舒適的空中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