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了保證朋友的行程,湯先生只好重新買了機票。本報記者楊觀攝 攝影:記者楊觀
昨(30)日下午,市民湯先生的心情糟糕到了極點,幫朋友打電話訂購的兩張機票被通知需要補交252元,否則航空公司就要全額退款,重新辦理機票手續,理由是在湯先生訂票時,公司網站和票務中心公布的信息沒有及時更新,現行票價與湯先生所訂的票之間出現了差價。 旅客 正常程序訂票卻無法辦理登機牌 昨日,湯先生拿著兩張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簡稱“川航”)在昆代理點“昆明行空經貿公司”開出的機票如坐針氈。 湯先生的煩惱來自兩張今日上午9時起飛的航班機票。幾天前,受一個朋友的委托,要他在昆明訂兩張到西雙版納的機票,10月29日中午,湯先生通過票務公司電話訂購了兩張川航31日9時從昆明飛往景洪的機票,電子賬單號分別為:8762024821992和8762024821993。航協訂票系統公布價格,按照6折468元票價訂票兩張(全價780元),加每張燃油附加費90元,總共支付1116元。 據湯先生介紹,昨日下午3時,一名自稱是四川航空票務公司業務員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湯先生,聲稱因公司票務系統問題,導致兩張機票產生了252元的差價,要求湯先生補交差價,可以在川航昆明營業中心大廳辦理新的機票手續,或者公司全額退款取消訂單,否則無法按照正常程序辦理登機手續。 湯先生說,接到航空公司電話后,他向航空協會、川航昆明分公司票務中心、總公司查詢臺分別查詢機票信息,“結果都顯示正常,可以按照程序辦理登機手續”。據此,湯先生拒絕了航空公司的要求。昨日下午4時,湯先生再次接到票務公司電話,機票已經不能正常辦理登機牌。 航空公司 系統問題責任在我們 但旅客得補差價 記者隨后聯系到川航昆明分公司了解事情原委。川航昆明票務中心一名龔姓工作人員解釋,因為川航剛剛開通昆明到景洪航線,最近國內航空公司昆明到景洪航線的全票價已經從780元漲到了990元,但川航網站和票務中心的公布信息還沒有來得及更新。湯先生所訂購的機票是按照以前的票價出票,并沒有按照現行票價出票,由此造成了中間產生每張126元,共計252元的差價。 工作人員表示,昨日下午,公司發現問題后,試圖通過出票的“昆明行空經貿公司”聯系湯先生協商解決差價事宜。按照公司的解決辦法,如果湯先生的朋友想按照原定行程出發,就需要補交因票務系統錯誤造成的126元差價,在昆明分公司營業大廳辦理新機票手續,如果不同意,航空公司也可以全額退款,取消訂單。 昨晚,湯先生向川航總公司反映了這一情況,對方答復將對此事進行調查,但只能在三個工作日內給湯先生答復。為了保證朋友的行程,湯先生只好以每張880元的價格重新購買了兩張同一航班的機票。 律師 航空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愛國認為,湯先生既然是按照航空公司正常訂購程序購買的飛機票,也已經出票成功。按照我國《合同法》中的航空客運合同條款規定,客票是旅客運輸合同的證明,旅客持有的客票一般也就意味著其與承運人之間運輸關系的存在,旅客憑客票就可以要求承運人履行運輸的義務。據此,航空公司的這一行為屬于先行違約,應承擔全部責任。劉愛國表示,航空公司應依合同將湯先生的朋友安全送到景洪,而如果對方是外地旅客經昆明轉機,造成行程延誤的情況,航空公司應至少承擔對方住宿費、生活費等相關費用。對造成乘客耽擱而產生的損失應該追加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