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發布的今年2、3月航空運輸消費者投訴情況通報顯示,旅客對航空公司的有效投訴率在此期間處于近一個時期的高位,均為萬分之零點零零七。而行李類投訴在2月暫時落后于航班問題后,3月一躍成為航空公司和機場投訴榜單的“雙冠王”。
上述通報稱,2月,民航局運輸司、各地區管理局、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和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7件,其中有效投訴24件——國內航空公司的投訴16件,機場的投訴3件,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投訴5件。有效投訴比去年同期增加8件,比上月增加15件。3月,上述機構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22件,其中有效投訴26件。國內航空公司、機場、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分別發生有效投訴17件、3件和6件。 相比去年11月以來,航空公司有效投訴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萬分之零點零零三、四的低水平,今年2月和3月的航空公司有效投訴率反彈形式明顯。2月發生有效投訴的8家航空公司中,除了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簡稱“東航”)的投訴比率是萬分之零點零零三外,其他7家全部在萬分之零點零零七這一平均線上。3月的8家上榜航空公司,也只有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南航”)一家低于萬分之零點零零七的平均水平。 雖然從有效投訴數量、航空公司有效投訴率、被投訴航空公司數量等幾項指標看,2、3月的表現相當接近,但從投訴類型來看,兩月的差距較大,多少表明相關企業的服務水平并沒有嚴重到需要特別關注的程度。 2月,航班問題類投訴和預定、票務與登機類投訴并列居于航空公司投訴類型的第一位,此前一直不顯山不露水的后者該月如此“張揚”,應與2月整月均為春運期間,運力相對緊俏有關聯。這一論據也可以支撐當月機場類投訴的發生,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上榜是因為辦理乘機手續、候機環境與秩序,山東臨沂機場被投訴的則是旅客服務。 但到3月,行李運輸類投訴“王者歸來”,以7件,41.18%的比率占據旅客對航空公司投訴的最大份額,發生有效投訴的北京首都、廣州白云、海拉爾東山等三家機場,也全部與行李運輸相關。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3月出現了一起對空中服務的有效投訴。由于空中服務向來是民航服務做得最好的環節,因而這類投訴非常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