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的通知
根據“發改價格【2009】2879號”文件和“發改價格【2011】638號”文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的征收標準將于2011年8月1日凌晨(以付款時間為準)統一做出如下調整: 一、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標準調整為150元。 二、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實行減半收取,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收取80元。 三、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標準不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