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打算今年向國會提交議案,允許私營企業承包國內機場運營權,以減少政府財政支出。
議案涉及日本94座機場,27座由中央政府經營,67座由地方政府經營,多數虧本運營,其中8座負債累累。 日本共同社10日援引一些政府消息人士的話報道,議案如獲通過,私企可獲機場30年至50年運營權;政府繼續掌握機場和附屬設施的所有權,承擔空中交通管理。 日本政府現階段運營跑道、停機坪等機場主要設施,私企經營范圍局限在候機樓和停車場。 共同社分析,私企經營范圍擴大后,可轉化在候機樓和停車場所獲利潤,以降低客機降落費,吸引一些廉價航空運營商,增加客流量。 議案一旦通過,政府預計2014年至2020年完成這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