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的會議肯定是參加不了了,和同行學習交流的機會就這樣錯過了。”1月11日中午,被航空公司安排在賓館里休息的陳女士不斷嘆氣。當天早上,她準備飛往上海,但在登機前被告知“沒有座位”,被迫改簽下午的航班。和她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十幾名乘客。
陳女士經常乘坐飛機出差,一個星期前,她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了1月11日前往上海的飛機票,去上海總部參加單位的年終總結大會。昨日8時40分,她在烏魯木齊地窩堡國際機場準備辦理登機牌時,被工作人員告知“沒有座位了”。
“我找到這家航空公司在機場的服務臺,發現還有十多名乘客和我的遭遇一樣,這些乘客有去上海的,有去成都的,還有去喀什的。”陳女士說,“剛開始,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由于大飛機臨時換成小飛機,導致沒有座位。但過了一會兒,又來了一名工作人員,說是公司市場部飛機票賣多了。”
陳女士說,工作人員說只能改簽下午的飛機,并按照相關賠償標準,賠償她機票價格的30%,最后她獲賠500多元。
昨(11)日,記者與這家航空公司取得聯系。相關負責人稱,當天有3個航班因為臨時更換機型,導致部分乘客改簽。“航空公司已經給予相應賠償”。
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導致乘客無法登機并不是第一次發生,上個月6日,本網就曾報道了兩名乘客被擠下飛機的事件。
本網熱線顯示,去年5月份、9月份之后,不時有乘客投訴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導致被迫改簽。
在首府做了7年飛機票代銷工作的代理商祝光明說,機票超售幾乎已成行業“潛規則”,已不是啥秘密。“這種情況在小型私人航空公司更為明顯。”祝光明說,每年的旅游旺季和臨近年關時機票緊俏,超售情況更突出。
新疆一家航空公司市場部工作人員坦言,他們公司確實有超售行為,“飛機臨起飛時總有旅客誤點,如果無人坐,就太浪費了,因此,航空公司往往多賣幾張票”。
在接受記者采訪的6名因登機前無座位被迫改簽的乘客中,5人先后獲得賠償,獲賠金額少則200元,多則500多元。“經濟補償是最常見的。”祝光明說,200元-400元是約定俗成的補償標準。
據了解,去年,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要求航空公司制定航班超售服務條款。自去年2月以來,川航、深航、春秋航空、海航、山東航空5家航空公司相繼在網站發布了致旅客的公開信,詳細公布了超售后的處置流程和補償標準。
去年9月,民航部門又發布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嚴控超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