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5日,上海東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東方通航”)向中國民用航空浙江安全監督管理局(簡稱“浙江監管局”)提出補充運行合格審定正式申請,申請增加直升機進行一般商業運行和訓練飛行。浙江監管局按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簡稱“華東局”)授權成立了補充運行合格審定小組,并接受了公司的正式申請,同時邀請安徽監管局給予協助。審定小組在經過文件審查、驗證檢查等審定工作程序后,完成了對上海東方通航的CCAR-91部補充運行合格審定。上海東方通航也成為轄區內第一家多類別航空器的通用航空公司。這也是浙江監管局首次對旋翼機進行運行合格審定。
1月16日,浙江監管局向上海東方通航頒發了修訂后的運行規范,同時希望公司能穩定人員隊伍,細化流程管理,加大保障設施投入,在實際運行中不斷總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