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醉酒旅客陳某在CA8206航班起飛前,不聽勸阻執意玩手機并辱罵推搡乘務長,飛機被迫從跑道返回,之后機場公安將陳某帶離飛機并取消登機資格。最終導致航班延誤1小時13分鐘。
今年,機上醉酒事件可謂層出不窮。4月25日,澳大利亞維珍藍航空公司客機飛行員因乘客醉酒私闖駕駛艙按動了飛機被劫持的信號,飛機迫降在巴厘島國際機場后被軍警包圍,醉酒疑犯被帶走。5月初,美國一架費城飛往倫敦的飛機上,因一名美國男子醉酒并騷擾3名女性,使得飛機不得不折返費城。6月3日,美國警方在紐約飛往休斯敦的一架航班上逮捕了一位醉酒后將處方藥遞給鄰座兒童的鬧事乘客。
近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近日匯總的一份統計報告稱2007年到2013年共接到乘客的不當行為報告約2.8萬件,并由逐年增加的趨勢,其中飲酒是導致不當行為增加的主要原因,而機上飲酒引發的旅客不當行為已經成為了飛行安全最大威脅。
機上醉酒一般來說可氛圍登機前醉酒和機上醉酒兩中。筆者飛行經歷里也曾多次遇到過這兩類事件,很無奈也很無語。CA8206航班醉酒旅客陳某就應該在登機前就已經喝醉了。在很多旅客喜歡遠行之前三五朋友小酌幾杯,對于這樣的旅客,筆者認為應該在地面就加強防控力度。《中國民用航空法》和《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條例》規定如旅客酗酒或者顯示明顯醉態,可拒絕為其辦理登機手續,取消乘機資格。因此在為這些旅客辦理值機手續的時候,地面服務人員就應該及時發現從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旦發現其醉酒,則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如超標則先阻止其登機,待其酒醒后再給予放行,這樣就可以避免登機后再處理的麻煩。民航的安全是一個體系,而不應該局限于機艙里這一個環節,只有加強地面的防線,才能最大限度的阻止醉酒旅客登上飛機引起更大的麻煩,也只有這樣才真正“前移安全關口”。同時,機場當局也應該對機場候機樓內的餐飲業進行梳理和要求,明確禁止無限制的為候機旅客提供酒精飲料。
而機上醉酒則大多是旅客在航程中飲酒造成的,近年來各航空公司都在不遺余力的打造自己的服務品牌,客艙里特別是頭等艙中能為旅客提供的酒的檔次和種類也越來越“高、大、上”,大有將飛機打造成空中酒吧的趨勢。這當然為客艙服務増色不少,但與此同時也的確增加了客艙安全隱患,嚴重的還影響到了空防安全和飛行安全。據了解,大多航企在提升服務標準的同時并沒有對如旅客在飛機上可以喝多少酒并制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同時因為旅客本身對酒精的耐受度不同,有的旅客一杯啤酒就上了頭,而有的旅客則可能干完一瓶紅酒后可能還能喝。因此一名旅客可以喝多少酒?給已有醉意的旅客喝不喝酒?全由乘務員自己把握,這讓很多乘務員在服務中非常為難。讓旅客不停的喝酒,喝多了是安全隱患,而不給旅客提供酒的話又怕被投訴“服務差”!
那么怎么破解這個要服務還是要安全的難題呢?筆者認為應該“兩害相權取其輕”,當服務和安全有沖突時,應首先做到保障安全,因此在客艙里為旅客提供酒類飲料時必須有所限制,不能任由服務“泛濫”而為安全帶來隱患。比如可以明確規定旅客在航班上的飲酒限制:每人每次最多可以任選一種:一杯烈酒、兩杯紅酒或三杯啤酒。同時也應該對旅客飲用自己攜帶的酒進行限制,要求旅客在客艙內不得飲用自己攜帶的酒水,一旦有旅客不聽勸阻在客艙酗酒,乘務員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機長,機長可依照《中國民用航空法》和《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條例》,拒絕酗酒旅客登機。英國最大的包機航空公司君主航空公司就在客艙里只為旅客提供適當的酒精飲料,絕對不允許任何乘客醉酒,同時也要求乘客必須將在機場免稅店里買的酒精飲料放到行李箱中攜帶,據說這些措施成功地使乘客在客艙中的不當行為減少了一半。
旅客機上醉酒事件不但影響了航班正常運行和其它旅客的行程,同時也極大干擾了空防安全和飛行安全。因此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和良好的客艙秩序,民航各單位應該對旅客酗酒問題應該足夠的重視了。(本文發表于《中國民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