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新修訂的《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對托運人的管理要求,前移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監管關口,11月18日,管理局召開危險品托運人及托運代理人工作會議。華北轄區危險品監察員和危險品培訓大綱已通過管理局備案公示的托運人或托運代理人企業參加了會議,民航局運輸司領導到會指導。
會議緊扣危險品航空運輸過程中托運人的責任進行,結合真實發生的案例警示了托運人規范操作對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的重要意義,重申了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禁運、批準和豁免的規定。會議介紹了危險品例外數量、限制數量的航空運輸要求,航空公司對銷售代理人、托運代理人的管理體系、檢查制度和標準操作程序,危險品航空運輸常見的包裝容器類型和相關包裝要求,國外發達國家對管制代理人、已知托運人的航空貨運安全管理思路,以及危險品應急處置程序管理內容等。
此外,會議解析了2014年發生的危險品不安全事件。通過對違規事件的詳細分析,將《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有關托運人法律責任部分進行了再次宣貫學習。
會后,與會托運人企業上崗人員參加了危險品業務能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