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CCAR-121部對航路備降場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轄區各運輸航空公司特殊航線運行保障水平,民航四川監管局于2015年1月向轄區各運輸航空公司下發《關于簽派放行單航路備降機場信息的提示》(以下簡稱《提示》)。
《提示》要求轄區各運輸航空公司加強特殊航線簽派放行評估工作,核實簽派放行單航路備降場相關內容,規范簽派放行單的填寫,確保各航線單發飄降和釋壓供氧應急程序備降機場預計使用時間段內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