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團三 窩案再發折射制度漏洞
實際上,南航并非首次被腐敗窩案的陰霾籠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從2006年至今,南航集團和上市公司一共爆發了四輪腐敗窩案,落馬的有名可查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共計14名,其中就包括原南方航空原總工程師張和平。
南航多次發生腐敗窩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究竟存在什么漏洞?公司有何整改措施?如何杜絕此類案件再發生?
在一些業內人士的眼中,徐杰波此次被查,就折射出一些問題。公開資料顯示,徐杰波自2001年起就擔任南方航空的財務總監,一直到2015年初被調查,長達14年身居要職。雖然目前外界并不清楚其因何被調查,也不知道他的問題是否給南方航空帶來了損失,但是從其被立案偵查來看,這種要職長期由一人把控的人事安排,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隱患。
據記者了解,南方航空財務部門除了徐杰波涉案被查外,盧宏業和陶荔芳兩人也被調查。盧宏業曾是南方航空財務部總經理,為徐杰波下屬。過去多年的財報,徐杰波和盧宏業都共同簽署,彼此還申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陶荔芳則是盧宏業的下屬,曾為財務部資產處的副經理。
中山大學教授林江認為,一般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董事和監事有任職期限,高管就沒有特別的任期,比如有的總裁,可以做十多年。但他同時強調,財務是比較敏感的崗位,實際上應該有任職的期限。另據一位大型國企相關人士介紹,雖然其所在公司沒有對財務總監任期做出明確規定,但財務總監須同時接受公司董事會及國資委的監督。
根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央第一巡視組組長李宏在2月9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專項巡視南航情況反饋會上,對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一一列舉:南航營銷領域貪腐問題多發,在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采購、維修等領域存在尋租等廉政風險;執行財經制度不嚴,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多發;公款吃喝時有發生,公款打高爾夫球問題有禁不止;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不嚴格,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等問題反映較多;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監督管理失于寬軟。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3月31日披露年報的同時,南方航空還披露了《2014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南方航空在內部控制評價結論中提到,公司已經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另外,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資深投資人認為,窩案爆發之前,以往年度的年報也像今年一樣披露內控體系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但卻發生了令投資者意想不到的窩案,新鮮出爐的年報究竟揭示了什么有效信息,信披遺漏了哪些重要信息,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