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4日,華東局安保審計組對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進行了航空安保審計,機場公司、空管分局、機場公安局、聯檢單位、相關駐場航空公司以及機場租戶等與航空安保工作有關的單位接受了審計。審計組采用文件查閱、現場觀察、人員訪談以及交流討論相結合的方式,依據相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重點在航空安保方案與協議、組織結構與管理、質量控制、招聘培訓與資質、機場保護和通行管制等10個方面對機場的航空安保現狀進行了全面的評估。
4月24日上午,審計組召開航空安保審計初步結果通報會。福州機場各相關部門以及各個駐場單位領導參加了會議。會上,審計組充分肯定了福州機場為此次審計所做的工作,通報了審計結果,提出了審計意見。經審計,福州機場初步審計結果為:符合。
華東局副巡視員兼公安局局長顧奇鳴在會上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固化成果、完善體系,不斷夯實安保工作的基礎;二是及時整改、完善規章,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提升安保效能;三是有機結合、不斷推進SeMS體系建設;四是協作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空防安全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