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航空安全監管管理,促進東北地區民航安全監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日前,《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航空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經東北局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正式印發并實施。
近年來,東北局安委會始終致力于開拓安全監管新思路、新方法,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監管隊伍資質,進而提高安全監管效能。相繼制定并實施了《民航東北地區企事業單位航空安全責任考核辦法》、《東北地區民航安全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績效考核辦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通過管理局安委會這個平臺,研究、討論、解決了轄區范圍內若干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較好的發揮了管理局安委會的職能作用。
但是,日益增長的航空運輸量和當前的航空安全形勢對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現有的安委會工作機制仍在職責分工、工作規范化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建立科學、系統的安全監管管理體系來規范、完善安全監管工作,為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支撐和保障。
《工作規則》由東北局安委會辦公室起草,經過多次全局范圍內征求意見,深入分析整合,認真總結歸納,不斷修訂完善,最終發布實施,是新的安全監管管理理念和近年安全監管工作經驗的結晶。《工作規則》分為六章二十八條,從總則、組織機構、會議制度、航空安全監管實施、航空安全監管管理等方面,對安委會相關工作的實施與開展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工作規則》的發布實施,標志著東北局安全監管管理體系已初步形成。首先,它充分運用安全監管系統管理理念,體現了安全監管一體化的思路,強調的是綜合管理和業務管理整體聯動的效果;第二,它梳理構建了安全監管工作框架,明確安委會、安委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關系;第三,它規范細化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確保安全監管工作相關責任落實到位;第四,它整合了管理局現有的監管機制,將日常行政檢查、不安全事件調查、安全監管管理等工作進行了進一步規范,使各成員單位承擔的具體工作更加明晰。
《工作規則》的發布實施,有利于東北局安委會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有利于東北局安全監管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是指導全局航空安全監管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進一步完善東北局安委會管理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