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深圳空管站完成了航空安全信息的應用程序優化,實現了風險通告應用的閉環管理,進一步夯實了安全基礎。
針對民航上級和我站印發的風險通告,一是要求所屬空管運行部門在通告印發后的1個月內,完成比對分析、制定風險緩解措施,并向一線運行人員進行宣貫;二是要求空管站在通告印發后的2個月內,對相應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措施落實到位,切實緩解空管運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