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西安,長安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安航空”)航空承運人運行合格證頒證儀式在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順利舉行,民航西北管理局柴多山局長向長安航空董事長兼總裁陳仁峰頒發航空承運人運行合格證,標志著長安航空正式獲得批準成立,具備航空承運人資格。
儀式由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副局長余文亮主持,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局長柴多山、副局長陳立閣、海航航空集團副董事長陳明、長安航空董事長兼總裁陳仁峰、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長安航空經營團隊及各部門負責人共計30人出席了本次儀式。儀式上,柴多山局長對長安航空獲得航空承運人資格表示祝賀,并對長安航空今后在安全、運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長安航空董事長兼總裁陳仁峰表示,長安航空在國家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大機遇下孕育而生,今后長安航空將在融合中國傳統文化與陜西歷史文化底蘊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商業模式,大力發揚海航集團創業創新精神,助力西北民航事業發展、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成長為具有傳統歷史文化元素的中國大型新銳航空企業。
海航航空集團副董事長陳明在講話中向長安航空的成立表示祝賀,并希望長安航空未來穩健持續快速的成長,發展成為獨具特色的中國大型新銳航空公司,成為“新絲綢之路”堅強的雙翼,當好長安古今文明傳播的使者。
據悉,長安航空擬于2016年5月首航,初始運營波音737-800型客機,實現連接國內,覆蓋絲綢之路沿線城市的航線網絡,成為西安航空國際樞紐建設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