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航班正常性管理工作成果,進一步提升航班正常管理水平,民航局于去年底發布了《關于落實2016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及監測指標的通知》,其中對監測指標不達標的航空公司將采取通報批評、暫停受理加班包機申請、取消航權等處罰措施。為落實好民航局文件要求,東航股份于今年1月18日發布了《關于落實2016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及監測指標的通知》,提出了東航2016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監測指標及相關要求。
通知發布后,運控中心西北運控部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開展強化措施、認真梳理,努力提高航班正常性指標。特別針對旅客運輸量3000萬人次以上的九大機場和當月國內離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后3位、航班正常率低于50%(不含),且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的航班,要做到重點監控,認真分析、及時反饋、及時整改,盡全力不使管理局通報取消航班時刻的情況發生。
西北運控部運行經理團隊負責東航西北分公司航班正常性工作,任務下達后,多次組織全員學習,深刻領會通知要求,并采取了以下措施,努力做好航班正常性工作:
1、認真分析夏秋季航班計劃,對換季后過站時間不足,航段時間不夠的航班進行梳理,從源頭把控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
2、對換季后一周數據進行仔細分析,對重復出現延誤的航班及時提醒,做到早發現早調整;
3、每月15日,對東航西北執管航班在九大機場離港情況進行統計,對延誤航班重點分析公司內部原因,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高延誤航班分析報告,責其整改,避免因公司原因被管理局通報取消航班時刻;
4、形成了月初監控統計、月中分析調整、月未總結整改的制度,與每周四分公司生產例會上對高延誤航班進行通報,提高航班正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