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關情況的通告
各運輸航空公司、機場公司:
根據民航局《關于實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發明電〔2016〕3534號)的相關要求,現做出如下決定:
1.給予深圳航空、東海航空、廈門航空通報批評。
2.首都機場因4-6月連續三個月數據不達標,自7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浦東機場6月數據已達標,但因2-5月份連續四個月數據不達標,自7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
在首都機場、浦東機場受限期間,按照航班總量不增加的原則,可在調減其現有航班后批準新增國際及港澳臺航線航班的時刻申請。華北管理局、華東管理局負責實施相應的航班調整工作,并向民航局專文呈報。
3.福州機場、廈門機場因6月份數據不達標,給予警告并通報批評。
運 輸 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