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病退票適用《合同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但需證明疾病的真實存在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

市民付先生:
前些天,我通過某在線旅游網站買了5張機票,準備帶父母一起出行。但就在出行前兩天的晚上,我父親從床上摔下來,受傷無法出行。我與在線旅游服務商溝通退票事宜,對方回復稱:酒店與機票都已經定好,建議換人出游。酒店可換人住,但機票不能退。如果要退機票,需要三級醫院出具的“行動不便”證明。我到醫院開出了證明,但對方又改口說需要明確到“不能上飛機”的字眼,不然機票還是不能退。
我想問:因為臨時受傷機票可以全額退嗎?有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政策?合同履行期間發生意外事件,在法律層面有沒有原則性的指導?
記者調查
據查看,為付先生訂購機票的這家旅游網站關于退票的公告是:客票全部未使用,根據各航空公司規定執行退票,有的價格可以退票,有的價格出票后不允許退票。
付先生擬乘機的某大型航空公司關于國內運輸旅客因病退票的規則為:旅客因病不能旅行要求退票,必須在航班規定起飛時間前提出并退座;未按要求退座的按自愿退票處理。某航直屬售票處和銷售代理人均可為旅客辦理因病退票業務。至于在某航官網購票的旅客,在設有某航直屬售票處的城市,因病退票須在某航直屬售票處辦理,請旅客按照辦理要求,攜帶相關病退資料前往辦理;如當地無某航直屬售票處,可在航班起飛前致電某航客服中心提出申請,按照客服指引,通過郵寄辦理要求,相關病退資料最晚須在航班起飛后的一個月內郵寄至客服中心,以發出地和接收地郵戳為準。
具體辦理要求為:1、醫療證明。旅客需提供本人購票時提供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縣級(含)以上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真實有效的、在客票列明的航班飛行期間不適宜乘機的診斷證明 (包括診斷書原件、掛號單、病歷原件)。對于無法提供掛號單的旅客,也可用醫院收費證明或繳費發票或網上掛號截屏等就醫記錄替代。如患病旅客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則按自愿退票辦理。2、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員要求退票,須與患病旅客同時同地辦理,并滿足起飛前退座的要求。每一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員人數不得多于2人。陪伴人員的客票航程必須與患病旅客完全相同。如陪伴人員與患病旅客的購票地不同,須同時在直屬售票處辦理患病旅客和陪伴人員的因病退票。3、旅客所購客票若有“不得退票”的使用條件限制,不能辦理因病退票。4、經審核,退座時間和醫療證明均符合上述要求的患病旅客及其陪伴人員因病辦理退款,完全未使用時,可退還全部票款和稅費;已部分使用的,退還的票款金額為旅客原付全部票款(含稅款)減去已使用航段相同折扣率的票價和已使用稅費,剩余部分全部退還給旅客,不收取退票費。所退金額不得超過原付票款金額。5、團隊旅客中的患病旅客及其陪伴人員退票后,導致團隊現有人數低于規定最低成團人數時,其余旅客必須補足團散之間的票款差額。旅客應按照某航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如與要求不符或經查材料虛假,不予辦理因病退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機票為航空公司與乘客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適用《合同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相關條款。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病退票適用《合同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但需證明疾病的真實存在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