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空軍的現役F-5E戰斗機

印尼空軍最早裝備的蘇-27SK戰斗機
2015年4月16日,印尼空軍的一架F-16戰斗機在哈林空軍基地起飛時起火,飛行員成功逃生
2月14日,俄羅斯與印度尼西亞簽訂出售蘇-35戰斗機的合同。根據這份價值11.4億美元的合同,印尼國防部將采購11架蘇-35戰斗機,用于替代本國空軍日益老舊的F-5E/F“虎”Ⅱ戰斗機。按照計劃,印尼空軍將在今年10月開始接收蘇-35戰斗機,從而繼俄羅斯空天軍和中國空軍之后,成為第三個裝備這種先進多用途戰斗機的空中力量,勢必將對東南亞及其周邊地區局勢產生一定影響。
提出發展計劃
印度尼西亞決定采購蘇-35戰斗機旨在盡快替換現役性能落后的作戰平臺。早在1982年,印尼空軍為了替換在役的“佩刀”戰斗機,從美國采購了16架F-5E/F“虎”Ⅱ戰斗機,并在1995年進行了改進升級,時至今日已經難以為繼。其后,印尼空軍還在1989年訂購了12架F-16A/B戰斗機,目前仍有10架在服役。
原本,印尼國防部還計劃后續采購60架F-16戰斗機,用于防御遼闊的國土和島嶼范圍。然而,1999年,美國政府指控印尼軍隊在東帝汶違反人權,對印度尼西亞實施了武器禁運,直至2005年11月才解除了大部分武器禁運。在此期間,印尼國防部不得不尋求向其他國家尋求采購武器,同時堅持從非西方供應商尋求一些戰斗機。
2003年4月,時任印度尼西亞總統梅加瓦蒂訪問俄羅斯,其中一個重要目的之一是購買俄制武器。訪問期間,她參觀了位于莫斯科郊區的茹科夫斯基試飛基地,并觀看了蘇-27戰斗機的飛行表演。隨后,印尼決定購買2架蘇-27和2架蘇-30戰斗機,嘗試增強日益羸弱的空中力量。
根據2007年提出的“最低限度的基本力量”計劃,印尼空軍計劃在2024年擁有180架戰斗機,但是進展十分有限。2007年8月,印尼與俄羅斯簽訂了再購買6架蘇系列戰斗機的合同,而在執行2011年簽署的采購合同中,印尼空軍再次獲得6架蘇-30戰斗機。
2013年初,印尼國防部啟動了一項戰斗機招標計劃,開始著手評估候選的新型戰斗機,計劃在2015~2020年間采購16架,用于替代服役長達30年的F-5E/F戰斗機。消息一經公布,來自俄羅斯、美國和歐洲的多家承包商就表示出投標意向,多種性能先進的戰斗機又一次展開一場龍爭虎斗。當年11月5日至8日,印度尼西亞防務展在首都雅加達舉行,蘇霍伊公司的蘇-35、洛馬公司的F-16、薩伯公司的“鷹獅”和歐洲戰斗機公司的“臺風”均參加了投標。
看好俄式裝備
印度尼西亞選擇引進蘇-35戰斗機可謂順理成章。自2003年以來,印尼空軍陸續采購和裝備了5架蘇-27SK/SKM和11架蘇-30MK/MK2戰斗機,對俄制蘇系列戰斗機已經非常熟悉。2015年2月初,印尼空軍考慮到俄羅斯戰斗機比美國戰斗機更容易維護,在全面評估后認為蘇-35戰斗機完全滿足印尼空軍下一代武器系統發展的各項要求,希望印尼政府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確保本國空域的安全。
蘇-35戰斗機的機內燃油航程為3600千米,將使印尼空軍能夠在遠離本土的空域執行任務。印度尼西亞由18370個島嶼組成,不具備發達的機場網絡,使得印尼空軍不能根據需要分散部署現役戰斗機。因此,蘇-35戰斗機憑借出色的遠程能力,可以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使印尼空軍將能夠在更大的區域巡邏更長的時間。
因此,蘇-35戰斗機跨過了距離的障礙,同時憑借著14個外掛點的強大攻擊能力,將防御范圍擴大至原來力所不及的空域,從地圖上看,可以毫不費力地將澳大利亞達爾文和珀斯等以前無法觸及的地方納入眼中。大多數西方分析家認為,蘇-35戰斗機是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非隱身飛機,可以擊敗除F-22戰斗機之外的任何當代西方戰斗機,甚至可以有效對付F-35戰斗機。無疑,蘇-35戰斗機將極大地提升印尼空軍的士氣,有助于在東南亞地區爭奪制空權中占據主動。
2015年9月初,印尼國防部長里亞米扎爾德·里亞庫杜表示,國防部已經同意印尼空軍在2016年優先采購16架蘇-35戰斗機,裝備一個中隊,但也可能根據國家財力和外國貸款,對購買數量做出調整。據悉,印尼國防部主要通過印尼空軍主戰武器復興預算支付蘇-35戰斗機的采購費用,在2015年至2019年間共投資約31億美元。印尼空軍表示,根據現有預算,印尼空軍無法購買整建制中隊所需的16架戰斗機,可能會購買12架配備齊全的戰斗機。
正因如此,有關采購合同一直未能正式簽署,在單機價格、人員培訓和技術轉讓等多個方面討價還價,似乎為引進F-16V戰斗機留下了想象的空間。
談判待價而沽
從選定機型到簽署合同,印尼國防部采購蘇-35戰斗機的談判過程一波三折,受到了多種因素的影響。從國內來看,2014年10月,佐科·維多多正式就任印尼總統,需要一些時間選定政府部門人選和推進相關工作,因此蘇-35戰斗機的合同談判直到2015年11月下旬才在雅加達正式開始,討論有關細節。另外,印尼國防部堅持2012年批準的貿易補償協議也延誤了合同簽約。印度尼西亞法律規定,至少35%的飛機技術需要轉移到印度尼西亞作為防務交易的一部分。
其實,造成蘇-35合同屢次推遲的最大影響因素來自于洛馬公司提供的競爭方案。自2014年以來,隨著印尼空軍新一代戰斗機采購計劃正式啟動,西方的戰斗機承包商開始進駐印度尼西亞。有消息稱,印尼國防部盡管初步看好蘇-35戰斗機,但依舊在考慮歐洲和美國承包商制造的戰斗機,其中洛馬公司研制的F-16V戰斗機號稱移植了第五代戰斗機的一些技術,具有多種出色的性能,而翼身結合處加裝的保形油箱更是有助于印尼空軍在遼闊的群島上空長時間巡邏,
在F-16V戰斗機研制期間,洛馬公司將目光瞄準印度尼西亞,針對印尼空軍的戰斗機換裝計劃,加大推銷F-16V戰斗機的力度,力爭能獲得一定數量的生產訂單,為印尼空軍制造全新戰斗機。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洛馬公司不遺余力地挖掘“戰隼”的潛力,更多的是看好了F-16V戰斗機與印尼空軍目前使用的F-16C/D戰斗機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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