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安檢(以下簡稱白云安檢)首次遇到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乘機的旅客。
在此之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并于9月1日正式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是為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在內地(大陸)享受《辦法》規定的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保障港澳臺居民合法權益,從事有關活動證明身份,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而制作、發放的。
旅客吳先生是在東莞市就業的臺胞,由于是首次使用該證件,雖然是乘坐下午16:00左右的航班,但吳先生還是早早地就來到了白云安檢出發候檢大廳排隊。吳先生首先向維序員小張咨詢,確認是否能夠使用臺灣居民居住證過檢。維序員小張見吳先生有些緊張,于是告知吳先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是有效的乘機證件。白云安檢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正式使用之前,已經就該證件對所有員工進行了相應的培訓,檢查的設備設施也進行了相應的升級,只要證件真實并在有效期內,是可以使用并通過安全檢查的。
吳先生聽到安檢人員的解說,便徹底地放心下來。事實也正如維序員小張所說,吳先生在過檢時并未遇到任何問題。
白云安檢溫馨提示:港澳臺同胞可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作為國內航班的有效成績證件,而辦理過此證的港澳臺同胞如果證件遺失,可以在各機場派出所辦理臨時乘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