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老布什總統宣布售臺150架F-16A/B,這批全世界最后的F-16A/B戰斗機,不少零附件已與F-16C/D同級,稱為Block20,正好填滿先前Block15與25之間的缺口。F-16C/D包括Block25、30、40、50等次型,從Block30以后,美軍同時選用通用電氣公司的F110與普惠F100兩種發動機。使用F110者稱為Block30/40/50,使用F100則稱Block32/42/52,以便區分。

臺軍現役的F-16戰斗機
戰隼、蝮蛇…綽號來自電視影集
F-16正式名字是“戰隼”式,不過1970年代末期加入美軍時,正值電視劇《太空堡壘》走紅,飛行員們就以片中的“蝮蛇”(Viper)戰斗機當成F-16的綽號。
由于F-35價格太高,生產線也緩不濟急。洛克希德馬丁因而推出F-16性能提升方案,使用不少F-35同級的新科技。公司并依照“蝮蛇”(Viper)之名,把改良計劃稱為F-16V。F-16V的市場目標包括改良各國現有F-16機隊,如果有客戶訂購新機,也將采取同樣水準,稱為Block70。由于臺灣現役F-16采用F100發動機,未來如果增購,應該繼續用F100,因此將會是Block72。
F-16V改良計劃的核心,是換裝APG-83主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AESA)。AESA雷達類似昆蟲的復眼,由數百個小型發射接收單元組成,不需轉動天線就可進行掃描,甚至可以“一心多用”,天線上下半部各自追蹤不同目標。另外引進最新款的AIM-9X響尾蛇導彈,搭配頭盔瞄準系統,讓飛行員“看到哪兒,打到哪兒”,大幅縮短反應時間,提升獵殺率。
不過“F-16V”是性能提升計劃的名稱,未來經歷改良或新造的F-16,是否就改稱F-16V?倘若如此,會面臨一個大問題:單、雙座機要怎么區別?
1990年代,荷蘭等北約國家替F-16A/B進行性能提升,改良過后的飛機,稱為F-16AM/BM;美軍將部分F-16C/D進行改裝,負責以反輻射飛彈攻擊敵方雷達,稱為F-16CJ/DJ。以此類推,“超級F-16”可以叫F-16AV/BV?或者仿效F-104G戰機的雙座型稱TF-104G(T代表教練)的例子,將改良后的F-16B稱為TF-16V?
由于美軍并未替自家F-16進行改良,臺灣是第一個F-16V用戶,因此臺軍的稱呼,很可能成為“判例”,影響其他使用國。不過目前為止,對于這樣的詢問,臺灣空軍高階官員都坦言:“目前還沒想到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