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先前對旅客攜帶肉品入境,采取重罰措施,日前更是加碼,未繳清罰鍰的游客將拒絕入境。上周末,來自大陸的祖孫三代五口人,搭機赴臺旅行過年,在入境桃園機場時,被發現帶有200公克豬肉干等食品,結果被裁處20萬元新臺幣(約4.4萬人民幣)。為了不破壞興致,家人隨即透過支付寶轉賬,提領現金當場繳清罰款。

機場防檢人員表示,周爺爺祖孫三代一家五口人特地到臺灣旅游過年,從上海浦東機場搭乘航班入境桃園機場時,遭當地檢疫人員發現,托運行李中有200公克的豬肉干、牛肉干、魚肉香腸及鴨舌等食品,隨即遭開立處罰書,開罰20萬元新臺幣。依照新規定,若未當場繳交罰鍰將被禁止入境。一家人仔細思考、討論后,不想打亂旅游興致,但身上沒有這么多現金,決定透過支付寶轉賬給臺灣的租車公司,由租車公司提領現金再繳清罰款。

據報道,根據其他旅客表示,周姓一家人在接獲罰單時相當錯愕,但為了不影響行程,最后決定繳清,但因轉賬過程需要時間,在機場耽誤了2個多小時,完成所有繳款程序后順利放行,離開機場。

看看新聞Knews提醒準備春節赴臺旅行的游客,切記不要隨身攜帶或托運任何肉類及其制品,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