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整夜,王女士是在南昌昌北機場度過的。
此時王女士還沒從馬來西亞之旅泡湯的陰影中出來。
本來是公司提供的馬來西亞五日游,結(jié)果因為航班延誤而取消。
和王女士同行的3位同事也是相同的情況,最糟糕的還不是旅游泡湯,隨后公司發(fā)來要求她們各賠付5萬元的通知,更是給王女士和同事重重一擊。
航班延誤致出國旅游泡湯
3月25日,家住和林格爾縣的王女士收拾好行裝,正準(zhǔn)備前往呼和浩特白塔機場。此次,與她同行的還有3位同事,她們都是因為在公司業(yè)績突出,被公司嘉獎前往馬來西亞旅游。她們預(yù)定的機票是3月25日15時20分從呼和浩特白塔機場飛往南昌昌北機場的航班,然后再于當(dāng)天下午19時20分從南昌昌北機場飛往上海浦東國際機場。4人與公司約定,3月26日凌晨2時15分之前到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匯合后一起飛往馬來西亞。
不想,3月25日中午,王女士收到預(yù)訂機票的“攜程旅行網(wǎng)”發(fā)來的機票變更通知,上面寫明:3月25日15時20分起飛的原航班,最新航班信息為3月25日15時50分-3月25日18時15分,航班推遲半小時起飛。由于航班推遲并不影響王女士等人轉(zhuǎn)機去上海,所以一行人沒太在意,按照計劃出行。

然而,航班實際起飛時間是3月25日16時57分,到達南昌昌北機場時,已是19時15分,錯過了去往上海的航班。眾人來不及改簽計劃新行程,無奈四人只能在南昌昌北機場滯留一晚。期間,沒有收到航空公司和攜程旅行發(fā)來的航班最新變更信息。
公司索要20萬元違約金
王女士說,在出發(fā)前,公司就明確說明,此次出行中,上海飛往馬來西亞的交通費用,以及在馬來西亞旅游的住宿、吃飯等費用都由公司承擔(dān),但是如果因個人原因無法成行造成公司損失,要賠付違約金。當(dāng)時4人認(rèn)為不存在問題,沒想到航班延誤,讓她們不僅無法出國游玩,還要面臨高額的賠償。
王女士說,因為預(yù)訂機票時沒有購買延誤險,攜程旅行和航空公司的賠償申訴很難成功,現(xiàn)在公司還要求她們各賠付5萬元,本來出國旅游的愉快心情跌落谷底。
攜程:第二次航變信息未發(fā)給用戶
3月27日下午,記者致電攜程旅行客服熱線,客服人員查到,王女士乘坐的航班共有兩次機票變更通知,但是第二次變更信息是航空公司在飛機起飛后才發(fā)給攜程旅行后臺,由于攜程旅行在飛機起飛后的航變信息系統(tǒng)不會自動發(fā)送,所以旅客也就收不到第二次機票變更通知。
海航:航班延誤沒有賠付
3月27日下午,海南航空公司客服人員表示,由于航班時刻安排調(diào)整導(dǎo)致延誤,沒有賠付。對于航班延誤造成間接損失的賠償問題,以及第二次航變信息沒有及時發(fā)布的原因,客服人員表示會在3個工作日內(nèi)給出反饋。
目前,王女士的其他公司同事早已到達馬來西亞,而王女士和同事在上海滯留,準(zhǔn)備自費回到呼和浩特。
據(jù)王女士的兒子說,攜程旅行給出的賠償方案是對王女士及同事3月31日上海飛往呼和浩特的返程機票全額退款。
律師:造成的損失可起訴尋求賠償
北京法大(呼和浩特)律師事務(wù)所肖律師認(rèn)為,由于這4位旅客沒有購買延誤險,所以很難得到航班延誤賠償。對于航班延誤造成的間接損失,旅客可以通過起訴途徑來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