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除為航空公司和貨主提供運輸保障外,還承擔公安、消防、道路、供電供暖等諸多社會化職能。作為大多數中小機場同時具有穩固邊防、應急救援等特殊功能,公益性特征更為明顯。航空公司除一般商業運輸外,還提供連接偏遠落后地區的支線航空服務,配合外交戰略開展特殊國際業務,承擔國防戰備投送及海外撤僑等重大特殊任務。政府部門有必要給予支持,而民航發展基金是重要資金來源。

(三)向旅客征收民航專項基金是國際通行做法,也是維護我國對外權益的需要。
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采取向旅客征收一定稅費用于支持民航發展。如美國征收國內機票稅(票價的7.5%)、國際旅客運輸稅(17.5美元/人)等設立機場和航路信托基金,用于機場、空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實施基本航空服務計劃(EAS)等;法國向所有在本土機場起飛的旅客征收機場稅(6.25-13.25歐元/人),用于資助機場安全設施設備改進。日本征收國內旅客消費稅(票價的8%)、旅客設施使用費(國內50-150日元/人、國際150-1370日元/人)。世界各國征收的專項稅費盡管形式各異,但與我國民航發展基金性質相同,使用范圍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