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17日,財政部印發《民航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王均金提出“關于降低飛機引進稅率、取消民航發展基金的提案”。中國民航局經研究作出明確答復。中國民航局網站近日公布了對該提案答復的內容,名為《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573號提案答復的函》(下稱《答復函》)。
關于適度降低飛機引進的關稅稅率,《答復函》說,“稅收政策由國家財稅主管部門制定,關于降低飛機引進關稅稅率的建議,我局將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
關于逐步取消民航發展基金的繳納,《答復函》說,“民航發展基金是支持民航建設和發展的最重要資金來源,綜合考慮民航業發展實際和未來發展,我局認為不宜取消”,理由如下:
(一)民航發展基金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最重要的資金來源。
設立民航發展基金的目標尚未實現,還不能完全通過市場機制為民航基礎設施建設配置資源。根據民航發展規劃,將加快實施廈門、大連、昆明、西安及其他樞紐機場等近200個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總投資約1.3萬億元。目前形勢下,中央一般公共預算難以保障如此巨大的資金需求,如取消民航發展基金,民航將失去落實國家和行業規劃部署的能力,極大地影響民航作為經濟發展新的動力源作用的發揮。

(二)征收民航發展基金是由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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