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網訊:2020年3月20日,民航空管局下發《民航空管雷達管制移交工作指引》(AP-93-ATMB-2020-001)(簡稱《工作指引》),以規范民航空管雷達管制移交過程中的協調、移交、接受等工作,降低雷達管制移交環節的運行風險,確保運行安全順暢。該指引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山東空管分局根據上級相關要求,積極進行實施前各項準備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為確保山東空管分局實施民航空管雷達管制移交工作指引后,不低于目前的安全運行水平,2020年4月9日,在前期大量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山東空管分局組織召開了實施雷達管制移交工作指引安全評估會,山東空管分局相關部門領導及技術專家參與了會議。參評人員采用專家評估法,依照風險管理過程,從人員、設施設備、環境、管理和程序等幾個方面對項目進行了事前安全評估并識別出2項可容忍性風險源;針對風險源,同時制定出了多項風險控制措施。評估結果顯示,山東空管分局實施《工作指引》后,在相關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實施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第二,做好《工作指引》的宣貫工作。山東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利用班前班后會、微信會議等多種形式,做到覆蓋全體一線管制人員;4月7日開始的管制員模擬機復訓中,管制運行部在按疫情防控做好科學細致的排班和分組前提下,提前組織專人進行了模擬機練習題編輯,有針對性加入電子協調移交操作規范流程內容,以使管制員能夠盡快適應《工作指引》新要求,按照新標準投入工作。
第三,根據《工作指引》要求,山東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召集專門人員研究上級規定、梳理相關協議條款,與周邊民航管制單位就工作協議的擬定和修改多次協商、溝通,初步制定協議模板,為與相關管制單位簽訂新的管制工作協議打好基礎。
第四,充分運用技術手段保證《工作指引》順利實施。管制運行部有效利用當前自動化設備所具備的標記等功能,幫助管制員降低雷達管制移交環節的風險概率;為了順利推進下一步工作,管制運行部多次與技術保障部門協商,根據《工作指引》實施后的實際工作需要,通過升級系統、增加設備功能等技術手段確保《工作指引》付諸實際工作。(周 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