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接盤河南航空?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重整計劃》顯示,根據審計報告,以2011年10月27日為審計基準日,河南航空經清查審定的資產總額約3.71億元,負債總額6.69億元,凈資產-2.98億元。
河南航空債權表中記載的已確認債權總額為4.88億元,均為普通債權,共173家債權人。另有14家債權人的債權已經由債權人會議核查,但因債權申報金額與核查確定的債權金額尚存在出入暫未獲得法院裁定確認,涉及的債權總額為579.95萬元。
上述重整計劃顯示,受外方股東缺位和“8.24”空難的影響,河南航空的經營已陷于停滯并背負了巨額的債務。為了幫助河南航空徹底擺脫困境,必須引入有實力的潛在重組方向河南航空提供運營和資金支持。在本重整計劃獲得法院批準后,經選定的重組方將通過重整計劃受讓河南航空100%的股權。
經全面遴選,最終確認河南航投及河南振翔為河南航空重組方。在本重整計劃獲得法院批準后,河南航投及河南振翔作為重組方將通過重整計劃受讓出資人讓渡的河南航空100%股權,其中河南航投受讓河南航空70%的股權,河南振翔受讓河南航空30%股權。
河南航投為河南省管國有企業,河南振翔為原股東深圳航空全資子公司。公開信息顯示,河南航投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冊資本為5億元,由河南煤化集團與河南交通投資集團、鄭州市地產集團共同出資組建,屬于河南省管國有企業。據媒體報道,河南省印發《2012年省級投融資公司工作方案的通知》顯示,河南航投的重點項目包括重組河南航空、籌建貨運航空公司、改組南航河南分公司、建設河南航空大廈等。其中,重組河南航空項目的總投資為8億元。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重整計劃》顯示,在河南航空進入重整程序前及重整期間內,河南航投及河南振翔作為重組方已累計向河南航空墊付重整資金1.5億元,用于支持河南航空重整并維持運營。在法院批準重整計劃后的5個工作日內,重組方將一次性將需要繳交的合計4億元的注冊資本金匯入管理人賬戶。在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重組方將選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貸款、增資、債轉股在內的可行方式籌集償債資金,以確保重整計劃的執行。
對于伊春空難,重整后的河南航空仍將依法承擔“8.24”空難的相關賠償責任,并將依法向事故遇難者和傷者進行賠償。
上述重整計劃稱,在法院批準重整計劃后,重組方將全面支持河南航空啟動復航的各項準備及審定工作,爭取盡早實現河南航空復航,并愿意在未來不斷努力將河南航空打造成為一家持續健康發展、有國內影響力的干線航空公司。包括不斷優化并擴大機隊規模,機隊逐步由100級的支線客機機隊轉變為干線客機機隊;將構建以鄭州為中心的輪輻式航線網絡,打造鄭州核心樞紐,航線逐步覆蓋全國重要城市及旅游熱點城市,并通過在鄭州構建航班波,形成本公司全國性的中轉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