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近比較突出的需要被“拯救”的航空公司,就是海航航空了。“AI財經社”的文章分析認為,目前,海南航空已經進入破產重組階段,市場認為,吉祥航空此次成立的新公司,極有可能投資收購*ST海航(600221.SH)旗下的航空主業板塊。
值得注意的是,吉祥與母公司合資成立的GP公司,取的名字剛好是上海“均祥海”航空發展有限公司,這也給外界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間。
二,海航公告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高院)依法分別裁定受理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企業破產重整案件。2021年3月13日,海南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包括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321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件。目前海南高院已指定海航集團清算組擔任上述公司管理人。上述公司中包括海航的航空主業公司。
為依法推進海航集團及相關企業重整工作,推動海南航空主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維護各方權益,管理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現公開招募戰略投資者,并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海南航空主業概況
航空主業是指由海航集團控股并經營管理的境內外航司及相關企業,主要從事航空商業客運、貨運、通用航空服務業務,以及提供航空維修、地面服務和特業人員培訓等相關航空配套保障業務。
經過27年的高速發展,海航航空主業已形成以海南航空為主要品牌,覆蓋“全服務+低成本+通用航空+航空維修”全運營模式的航空集團企業,并成為國內第四大航空集團。當前航空主業在經營境內12張、境外2張客運牌照,4張貨運牌照,3家公務機牌照,同時還有公務機\直升機托管運營、航空發動機維修、航材維修、飛行員培訓、特業人員健康檢查等資質牌照。航空主業航司運營基地遍布全國重點一、二線城市以及重點旅游城市,已形成北京+?、廣深+成渝的“兩主兩輔”核心基地,布局上海、西安、昆明、福州、鄭州、烏魯木齊等重點樞紐。截至2020年底,航空主業共運營668架商用飛機,132架通航飛機,客運航線數量超1500條;航空主業從業人員6.4萬人,其中特業人員超3.8萬人。
二、招募須知與條件
(一)意向戰略投資者須知
本公告內容對全體意向戰略投資者同等適用。管理人可根據重整工作需要隨時中/終止、或繼續戰略投資者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戰略投資者盡職調查,意向戰略投資者如需開展盡職調查或更進一步了解航空主業的有關情況,需向管理人提交報名申請以及滿足本公告明確的相關條件,并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3.本公告不構成要約。
(二)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
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對全體意向戰略投資者進行公開招募,歡迎民營資本積極參與。戰略投資者須具備的主要條件如下:
1.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和合伙企業,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社會責任感。
2.意向戰略投資者應具備較好的財務實力、優秀的現代企業治理管理能力和安全生產理念。
3.意向戰略投資者應具備清晰的內外部決策流程,能夠高效完成相應的談判和決策工作,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本次交易,確定性高。
4.意向戰略投資者可以是聯合體,聯合體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戰略投資人組成,聯合體應明確牽頭人,牽頭人必須為實質性運營企業。聯合體中須有一個意向戰略投資人符合上述資格條件。意向戰略投資者有外資的,應符合外商投資準入相關規定。
5.管理人根據重整工作需要認為需要符合的其他條件。
(三)投資的承諾條件
意向戰略投資者的投資應承諾如下條件:
1.對于重整招募范圍內的境內航司,須確保運營“HU”代碼海航控股、有地方國資股東參與的各航空公司現有注冊地、品牌和牌照均保持不變,并確保持續經營,重整后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2.重整后的海南航空主業總部的注冊地和運營地應設在海南海口。確保海南航空主業不能分割、海航控股及各地方航司一張網管控運營。
3.確保重整后的海南航空須聚焦于航空主業發展,不能擅自投資、從事、開展與航空業無關的其他行業。
4.意向戰略投資者認可并同意航空主業的破產重整程序,愿意配合并支持破產重整工作。
5.意向戰略投資者認可并同意保持航空主業現有的專業化、市場化運營體制機制。
6.意向戰略投資者未來對航空主業的運營需以確保航空安全為首要目標,兩年內保證特業人員穩定。
7.意向戰略投資人如違背上述承諾,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