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網訊:2021年7月8日,沈陽塔臺黨支部召開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專題理論(擴大)學習會,會上按局黨委關于“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專題學習研討,做到學思踐悟、知行合一”的要求,帶班主任以上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對照《安全生產法》有關條文修正前后的內容進行解讀研討。與會支部班子成員、黨員、帶班主任通過緊密結合塔臺安全保障實際和警示案例,認識到《安全生產法》不僅與具體的安全管理直接相關,更深度嵌入到“預防為主”的安全理念、生命至上的敬畏之義、安全文化與作風培育的保障全鏈條之中。通過學習,我們認識到:
關注生命安全。新版《安全生產法》更加突出了“生命至上”的理念,凸顯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人是根本,保護人民就是要保護生命,在財產與生命的選項里,生命是至上的。
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出自習總書記在2013年7月18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會上的講話。以此更加明確了安全是行業監管部門、業務指導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共同的使命。
雙重預防體系是標配。《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標準配置,也是單位負責人的主要職責之一。風險分級強制執行也預示著分級預警將成為未來“消防”、“安全”行業管理的主旋律,這標志著以前非黑即白的“開關量”管理思維正在積極地向“模擬量”思維轉變。
強調“全員”安全生產責任。修正后的《安全生產法》增加了“全員”兩字,也就是說安全生產以后不僅僅是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它和每個員工都有關系。任何人、任何崗位,只要違法了安全生產法,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栋踩a法》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從職責要求提升到了責任要求。明確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也就是說,發生安全事故后,他第一個被問責或采取強制措施的人。
關注從業者心理。《安全生產法》增加了對人的健康、精神狀態的關注。反映了現代社會的人的壓力在增加,從而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因此,我們也應該轉變員工管理思路,加大安全培訓教育、創造快樂健康的工作環境,規避因員工異常行為而引發的事故。
加強過程管控和懲戒力度。在《安全生產法》修正前,對于處罰具有明顯的模糊空間,或“可以”處罰,或改正后免予處罰!栋踩a法》修正后,違法處罰力度空前加大。處罰更直接,力度更大,只要違反了法律,就進行處罰。如果是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較修正前增加了50%-100%,沒有模糊的空間,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事故隱患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不出事故也可能采取強制措施承擔刑責。
會議強調,定期開展專題理論學習和在實踐中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開展安全工作,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是結合工作實際學思踐悟、知行合一,推動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屏障的必由之路。
會議指出,必須按王兵局長對民航局“六個起來”的再學習要求,重新對標審視塔臺具體工作,小處做起,落實責任,嚴格管理,保持警覺,不斷增強抓安全工作的敏感性、主動性、嚴肅性。(東北空管局空管中心塔臺管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