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夕姮 報道:為保障和支持商飛客服國產民機維修保障能力不斷提升,滿足其國產民機客戶服務的科技研究、體系建設和全壽命期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根據“監管、引領、服務、提高”八字方針,上海監管局對商飛客服公司新增ARJ21機型定檢維修能力建設進行了前期指導,在此基礎上,12月1日至2日,上海監管局派員對客服公司新增ARJ21機型定檢維修能力各項準備工作的到位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審查組依據CCAR-145部規章及相關咨詢通告的要求,對上海飛機客戶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ARJ21機型的1000FH/1000FC/12M(含)以下維修能力涉及的四大系統、五類要素進行了現場審查工作。審查組重點關注了ARJ21新項目人員培訓記錄和授權評估、新能力風險管理評估、質量體系內審評估以及維修人力資源分析評估等情況,抽樣檢查了公司根據ARJ21機型維修方案編寫的141份維修工卡以及相應工具、航材和化工品的準備情況。
在審查講評會上,審查組對客服公司相關能力的準備表示了肯定,并根據檢查發現問題進行了講評。針對現場檢查結果和公司當前的發展狀況,審查組提出了以下建議:公司應當加強風險評估環節對人、機、料、法、環各要素的分析,確保評估工作符合規章和程序的要求;加強工卡評估,系統梳理定檢工卡中復雜和重點項目,充分考慮定檢團隊對各項任務的經驗,涉及需要專業技能或者一定熟練程度的任務,應當事先組織開展必要的培訓;首次開展定檢工作后及時收集維修人員意見建議,優化生產準備工作,總結維修經驗,不斷提升國產民機的維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