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去年17個城市的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委員會)聯合向相關部門建議,在機票和電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說明。但時至今日,主管部門和航空企業仍置若罔聞
因機票上出發日期、承運人和票價等欄目為英文,給部分乘客造成不便。近日,湖北武漢一乘客因看不懂自己的飛機票而將航空票務公司告上法庭。
據這名旅客黃先生介紹,2009年9月17日,他在武漢市蘭翔航空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購買武漢飛往廈門的機票。該公司交付了印刷序號為“30103945583”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該憑證上出發日期、承運人和票價等欄目為英文,沒有填寫相應的漢字內容,也沒有加蓋開具單位的印章。
黃先生稱,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程度,要看懂英文的月份有點難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文規定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因此這機票不僅不便于自己看懂,也違反法律規定。黃先生還認為,該機票作為發票,沒有加蓋開具單位印章,違反了發票管理規定,造成自己不能報賬。
目前,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案。黃先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更換符合規定的報銷憑證,并賠償其損失3.15元。
黃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次起訴是為了體現法律的權威和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前河北滄州律師韓甫政向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提出要求糾正的請求,去年17個城市的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委員會)聯合向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內各大航空公司及票務代理機構和國外各大航空公司駐中國辦事機構發出了《關于在機票和電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說明的建議函》,敦促國內外各航空公司尊重中國法律和中國消費者的閱讀習慣,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在機票和電子客票中要全面加注中文說明,以履行明確告知義務。但時至今日,主管部門和航空企業仍置若罔聞,沒有依法作出糾正。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民航總局在對公眾的質疑的答復中竟然稱“這是國際慣例”。他認為國際慣例也不能犧牲法律尊嚴,這次起訴希望通過司法審查,還機票一個本來面目,而賠償3.15元只是象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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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票看不懂? 旅客向票務公司索賠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