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簡稱“東航集團”)進行審計時,審計署發現,截至2008年底,所屬五家企業少計收入約5.17億元,并導致少繳營業稅及附加;所屬兩家企業多計成本費用499.49萬元;還有五家所屬企業未及時清理往來款,造成約1.24億元長期掛賬。 審計還發現,2004年至2008年,所屬五家企業將約1.03億元收入,直接用于發放獎金、補貼和業務招待等支出。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東航集團開展了相關整改治理。
審計還發現,2004年至2008年,所屬五家企業將約1.03億元收入,直接用于發放獎金、補貼和業務招待等支出。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東航集團開展了相關整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