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空難發生后,河南省工商局宣布撤銷“河南航空”企業名稱登記,要求“河南航空”恢復為原名“鯤鵬航空”。河南工商稱,“河南航空”會給未在該公司投資的河南帶來誤會。
這一更名舉措引來各方質疑,但不管是否作出此舉,河南的這場名譽保衛戰都會輸的很慘痛。 河南未在“河南航空”中持有股份,正是這一牽強的更名理由導致各方質疑,當初高調引來金鳳凰,如今又要伐倒梧桐樹?這前恭后倨,判若兩人的態度令社會輿論一邊倒的“負面”了河南,一時間,更名比空難更讓河南尷尬了。 但仔細想想,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更何況一個地方政府要為一方百姓造福。招商引資、市政建設……都是為了地方經濟發展,為了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引鯤鵬落地河南初衷也在于此,提高軟實力來增加河南的綜合競爭力,這不失為一種地方政府的正確之舉。 利害兩者自古都是相生相伴的,空難一出,幾乎所有媒體的報道的標題都是“河南航空某架飛機……”一般老百姓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出事的是一家河南籍航空公司,不管承認不承認,這在客觀上的確給河南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河南更名之舉也在情理之中。 當人們都在討論“河南搶救形象、維護聲譽的方法失當”時,我們應該注意到另一個問題,為什么河南沒有持有航空公司任何股份,而公司卻能冠以河南之名?如果工商部門對此作出一定約束,是否就不會出現今天的結果? 可以說,當初沒有嚴把更名關,導致了今天的更名門,制度的不健全,致使河南在“河南航空”的問題上騎虎難下。 現在戶口本上的居民姓名都不能隨意修改了,為什么偌大一個公司的名字可以改來改去,這難道不是制度和法律上的一個漏洞?各種空頭公司、皮包公司的出現;詐騙事件的不斷產生也與此脫不了干系,有些公司制造了很多懶帳、壞賬,最后改名換姓又可以“重新做人”。 名譽自古以來在中國就有著特殊意義,無論對人、對家族、對任何一個社會團體和組織而言,都是極其重要的存在。一個好名字能為地方經濟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一個負面事件也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名字在現代社會中已經逐步商品化,有時它已經成為一種實力、信譽、形象的象征,我們需要一種準確的度量工具,對這種隱性資產和軟實力進行評估。 但目前國內還沒有這種評估體系,缺少這方面的組織和規范條款,缺少對此進行鑒定的專業團隊、專業人士。只有制度、組織、法律健全了,才能真正少一些名譽保衛戰。我們應該思考和改變的,不僅僅是挽救“地方形象”的思維和套路,更應該探索的是如何完善我們評估體系和法律制度。使不明確的、含糊的名稱定義問題,在命名之時就解決,防患于未然,未雨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