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通訊員潘志玲 何伍報道:至2008年民航總局發布《關于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公告》以來,其中特別指出隨身化妝品不能超過100毫升,一些不法分子想方設法在這100毫升化妝品上做事。2010年11月1日,從廣州白云機場出發的一名乘機旅客,妄圖用100毫升的化妝水瓶藏匿酒精蒙混過關,被安檢查出,并交機場派出所處理。
2010年11月1日早上,一名擬乘CZ2569航班從白云機場出發的旅客,在經過安全檢查時,發現這名旅客帶了大大小小幾瓶不超量的化妝品,該旅客催促檢查員趕快放行,航班就要起飛了,檢查員沒有為之動搖,根據現場對液態物品檢查的規定是:不超100毫升的化妝品必須接受開瓶檢查,這名旅客用100毫升的化妝水瓶偽裝的酒精最終沒有逃脫開瓶檢查這一關,由于藏匿易燃液體登機,該旅客被交送機場派出所處理。
特別提醒:現在正執亞運安保期間,對液體的檢查特別嚴格,對不超量的化妝品更是100%開瓶檢查,為了節約你寶貴的登機時間,請及時辦理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