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碳市場cap and trade試點,本身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機構建設和能力建設,同時也可以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思路。
由于歐盟碳交易體系(EUETS)的要求,明年開始,中國航空公司進出歐洲的航班都面臨碳指標的問題。
現在是中國航空業認真考慮參與中國碳市場試點的時候了。一旦本土市場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形成,將是根本解決航空業應對歐盟ETS的長久之計,同時也為全球航空業通過市場機制解決排放問題提供良好的示范,而且在這個過程中確立有操作性的、可復制的中國標準。航空業應參與國內碳市場試點的實踐,這樣可能與歐盟進行溝通,爭取達到相互豁免。一個歐元定價的碳指標體系和一個人民幣定價的開放式碳交易試點體系之間,在市場運作層面,應該可以達到動態的平衡。
歐盟碳交易體系(ETS)以航空業作為突破口,實質性實施已經近在眼前。今年3月全球飛往歐盟的航空公司都必須向歐盟提交監測報告,否則將得不到免費排放配額。
2012年這些航空公司則必須參與歐盟ETS交易,以保證到2013年能夠分配到足夠排放配額,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甚至被強迫停航。
ETS目前在30個國家運作(歐盟的27個成員國和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已經有約12,000個工廠和電廠加入,其目標是使2020年的排放水平比2005年低21%。在其嚴格的體系之下,航空業將在2012年加入,并有可能在2013年繼續拓展至石油化工業,制氨和制鋁業,以及其他能源行業。
歐盟航空ETS的機制設置是,根據航空公司在2004-2006年平均排放水平的97%來為2012年設限,2013年將降至95%。而航空公司需要購買此限制許可的15%,其余部分將根據飛機2010年每千米承載的重量免費分配。所有在歐盟機場起飛和到達的航班都將適用此規定。
同時,國際民航組織(ICAO)作為聯合國的下屬機構,對航空業的環境表現一直非常重視。它已經制定了一系列的標準、政策和指導文件,來解決航空器噪音和發動機排放問題,并鼓勵基于市場的解決辦法,這使得采用排放交易的ETS具有很大的話語權。
在2010年10月份召開的ICAO第37屆大會上,主要達成了五點共識,比較實質性的主要有以下兩項:
1.確認中長期時間內全球航空業的燃油效率將以年均2%的速度提升;
2.允許各國通過建立本國碳市場機制,實現航空業減排目標。
在IPCC第四次報告中,2005年航空業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約占到了2%,并且將會以每年3%到4%的速度增長;而通過改進燃料效率只能抵消航空業碳排放的一部分。ICAO大會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碳市場機制在各國的建立,為ETS在航空業的舉動提供了條件。但是中國的航空公司面對歐盟ETS的減排目標,僅靠現有技術手段看來是不可完成的任務。
目前,歐盟還有個別國家沒有向歐盟委員會匯報其應對措施,可是它們基本上都已經表明接受ETS的規定。航空ETS在歐盟成員國鋪開以后,將加快和加大該項標準在歐盟以外國家實施的可能。2010年歐盟交易額約為800億歐元(1100億美元),航空業的加入將增加每年2.7億噸的排放,堪比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在2007年加入歐盟時帶來的1.15億噸。
據估計,航空公司將再購買8.8億噸許可證以外的排放,這無疑都將影響歐盟許可證的價格。巴克萊銀行預計,碳價格一年內將有可能為28歐元。
在這種趨勢之下,航空業盡早參與國內碳交易試點,提高市場化應對能力,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