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6時30分從北京起飛前往上海的CA1549次航班在飛行途中遭遇了一場火警,因旅客放置在行李箱中的攝像機電池發生自燃,機組人員進行了空中滅火,有網友事后在微博中如此寫道:“打開行李箱,火苗已有一二十厘米高。”
有網友描述,發生火情后機組和空乘處理得當,溝通及時,致使這次火情有驚無險。而事發后乘務長和機長在廣播中連連道歉,給旅客壓驚。 26日,新民網記者從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工作人員處了解道,發生意外的是一架“京滬快線”,每日往返于上海和北京之間。目前該架次航班正常運營中,未受到這次意外的影響。 據工作人員介紹,航班上有應對突發情況的一整套應急預案,因此在事發后立刻得以解決。但自燃電池是否屬違規夾帶帶上飛機,目前國航方面正向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的安檢部門調查了解。電池發生自燃的確切原因,也正在調查之中。 2008年8月起,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乘航班的旅客,如攜帶電子產品中有鋰電池,將不允許跟隨行李托運。但旅客可以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用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如: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DV等。攜帶備用鋰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止短路,且只允許每人在手提行李中攜帶2塊備用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