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簡稱“民航局”)在全國開展了機場標志標識系統專項整治工作,同時要求按照民航規章規定實施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中國民用航空福建安全監督管理局(簡稱“福建監管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落實具體整治措施,多次派人到現場檢查指導,幫助轄區機場審核設計圖紙,督促各機場嚴格按照民航局的統一部署完成各時間節點的整治任務。到去年底,轄區機場全部提前完成了標志標識系統專項整治的各項任務,今年初開始實施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工作。
由于民航局尚未出臺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的實施細則,沒有標準的評估模式,監管局監察員積極探索,多次咨詢民航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組織轄區機場有關部門專題研究探討,并建議以福州機場為試點率先開展評估工作。3月份,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簡稱“福州機場”)召開了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準備會,同時邀請轄區其他機場觀摩。監管局機場、飛標、空管監察員參加了會議,對評估的機構、范圍、流程、問卷調查方式等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福州機場根據監管局的意見制定了《福州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實施方案》,并于5月份先后召開了評估預備會議和啟動大會,5月30日正式啟動評估工作,6月底完成評估。評估過程中監管局監察員多次參與指導,并成功協調廈航機組實施一次專門的飛行中評估。6月30日福州機場召開了評估結果通報講評會,監管局監察員參加了會議,監察員對評估結果進行了講評,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本次評估范圍涵蓋標記牌、標志線、助航燈光、泊位引導系統、泛光照明、標示障礙物的目視助航設施、標示限制使用區的目視助航設施等全部項目,評估內容包括符合性檢查和自我評估、用戶滿意度調查、飛行檢查等,評估對象有飛行員、塔臺管制員、機務人員、機坪作業人員(油料、航食、地勤等)、機坪運行監管人員以及目視助航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員等,同時分發各類征詢表格116份。比評估結果看,福州機場的目視助航設施總體符合規章標準,滿足實際運行要求,滿意度達93.73%。 福州機場形成《福州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總結報告》,報告得到了民航上級部門的充分認可,認為它為本轄區乃至全國其它機場開展目視助航設施運行評估提供了范本,積累了經驗。下一步,監管局將在轄區機場陸續推廣實施該評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