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有限公司(Hong Kong Airlines Limited,簡稱“香港航空”)及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Hong Kong Express Airways Limited,簡稱“香港快運”)2011年9月1日或以后所簽發的機票將會調整客運燃油附加費。詳情如下:
短途航線: · 在香港出售或簽發的機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征收港幣215元; · 在其他地區(不包括香港及日本)所出售或簽發之機票 - 所有航班每程征收27.6 美元。 · 在日本出售或簽發之機票 - 來往日本與香港航班每程征收8,500日元;經香港再到其他地方,每程再征收27.6 美元; 長途航線(莫斯科): · 在香港出售或簽發來往香港與俄羅斯的機票,每程征收港幣1,042元; ·在歐洲簽發的機票,每程征收92.38歐元; · 在其他地區(不包括香港及歐洲)所出售或簽發的機票 -每程征收133.6美元。 附注: - 附加費會在簽發機票時收取 - 所有艙等、成人、小童及嬰兒票均須征收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