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冊編寫說明
1.1 手冊編制目的
航空公司《外站維修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是依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和咨詢通告的相關要求,規范完善在委托航線維修或委托地面服務(飛機勤務部分)方面的管理原則、標準和程序,使委托航線維修單位或委托地面服務單位(飛機勤務部分)為飛機的航線維修工作、地面勤務工作符合協議約定,并滿足飛機航線維修或飛機勤務的安全與質量要求,確保飛機在外站得到安全有效的航線維修,規范外站航線維修和地面勤務行為,實施公司統一的航線維修方針和政策。
1.2 手冊編制依據
a) CCAR-121《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b) CCAR-145《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c) CCAR-66《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
d) AC-145-6《航空器航線維修》;
e)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的其它規章及有關程序、通告和文件;
f) 《維修工程管理手冊》和有關政策、規則和程序。
1.3 適用范圍
a) 為飛機提供航線維修服務的維修單位。
b) 為飛機提供地面服務(飛機勤務部分)的單位
c) 機務部各分部、福州分公司機務部、各分支維修機構;
2 手冊的編寫、修訂和批準
2.1 本手冊由機務部質量部門負責編寫和修訂,經公司維修副總批準后,由運行標準部負責報局方審批。
2.2 對手冊涉及機構、職責等內容的重大修改,需報局方批準。
3 手冊的管理
3.1 本手冊獲局方批準后,由運行標準部將手冊修改頁復印,發各手冊持有單位。各外站以網站方式提供。
3.2 每個持有手冊人應對手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3 機務部質量部門負責定期對本公司手冊持有人的手冊現行有效狀況進行檢查。
3.4 本手冊由機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