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韓國和臺灣,BAE系統公司正想要從獨霸F-16升級業務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以下簡稱洛•馬公司)手中分得一杯羹。面對韓國和臺灣的業務競爭,洛•馬公司積極應對尚未展開勢頭的BAE系統公司的挑戰。
資料圖:臺灣F-16戰機。 資料圖:韓國F-16戰機。 美國《防務新聞》網站3月6日發布文章,原題:BAE系統公司與洛•馬公司爭奪韓國、臺灣F-16的升級業務, 在韓國和臺灣,BAE系統公司正想要從獨霸F-16升級業務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以下簡稱洛•馬公司)手中分得一杯羹。面對韓國和臺灣的業務競爭,洛•馬公司積極應對尚未展開勢頭的BAE系統公司的挑戰。 據BAE系統公司東北亞地區總裁托尼•恩尼斯說,BAE系統公司近年來已經將業務慢慢滲入到了洛•馬公司對F-16升級的領域中。這家總部位于倫敦的公司,目前正在對土耳其空軍的F-16進行升級,并且在美國空中國民警衛隊現役的大約270架F-16都接受了BAE系統公司的火控系統和先進的以太網接口升級。他同時補充道:“我們的綜合、全面的升級方案,建立在對美國空中國民警衛隊300架F-16完成升級的基礎之上。” 在首爾與臺灣,BAE系統公司正想要從獨霸F-16升級業務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以下簡稱洛•馬公司)手中分得一杯羹。面對韓國和臺灣的業務競爭,洛•馬公司積極應對尚未展開勢頭的BAE系統公司的挑戰。 位于弗吉尼亞費爾法克斯的航空咨詢公司蒂爾集團國際執行董事喬爾•約翰遜說,隨著美國市場對新式(軍機)平臺需求的萎縮,隨著美國和其它國家都在延長現役飛機的壽命周期,人們將會看到更多類似情況。據他預測,初期的競爭首先會在對舊有平臺的升級上展開,當然,在這類平臺競爭中的勝利,將會帶給公司寶貴的經驗和巨大的經濟效益,反過來這些東西又會幫助他們在以后類似的競爭中勝出。 如果韓國和臺灣都選擇與BAE系統公司合作,洛•馬公司的損失可能高達60億美金。韓國將會提供16億美金的招標升級134架KF-16戰機,而臺灣則會提供40-50億美金的招標升級146架F-16C/D Block 20型戰機(此處似應作F-16A/B Block 20 譯者注)進行升級。如果在韓國和臺灣的競爭中都勝出,BAE系統公司將會把目光移向新加坡,在那里,新加坡準備為其空軍70余架F-16C/D Block 52型戰機進行升級。 洛•馬公司的F-16發言人勞拉•希伯特則稱,“BAE系統公司在F-16領域中只做出了有限的成果……而洛•馬公司處于提供升級業務的最佳位置。”作為原始設備制造商(OEM),希伯特說,“我們是唯一能夠為顧客提供全方位解決方案的公司,這包括航電設備、構造、冷卻、電力、武器核檢等等所有方面。” 洛•馬公司在全世界范圍內已經為F-16提供了超過1000套升級套件,并對F-16、F-22、F-35戰機安裝了相控陣(AESA)雷達。這些升級改裝完成交付以后,基于上述型號戰機的升級經驗,洛•馬將是唯一能夠持續提供升級的公司。希伯特如是說。但BAE系統公司并不畏懼洛•馬公司原始設備制造商的身份及其歷史地位。恩尼斯強調,“如果韓國空軍選擇BAE系統公司作為其主要(升級)集成方,將能夠得到更多的可持續性軟硬件組件,因為我們是戰機子部件以及F-16航電解決方案的核心供應商。” “作為系統集成供應商,我們在這個項目上有巨大的優勢。”恩尼斯說,“作為F-16戰機子系統的生產商同樣也是后續服務提供者,這可以使BAE系統公司更好地控制升級成本。” “BAE系統公司提供的KF-16升級包,還能使韓國空軍更加容易地共享F-16戰機飛行控制和武器控制的作戰飛行程序源代碼。”BAE系統公司韓國辦事處總裁喬•麥克卡布說,“根據與猶他州希爾(Hill)空軍基地的供應商協議,BAE系統公司幾年前研發的F-16用商業性火控計算機的源代碼可以提供給韓國。” 韓國國防采辦計劃管理局(DAPA)以獨特的方式展開了KF-16升級業務的競爭。去年12月,BAE系統公司與洛•馬公司分別向該局提交了初步綜合建議書,而DAPA將于6月選定最后的投標人。之后,DAPA將會要求美國政府與所選投標人在“對外軍售“(FMS)計劃下進行談判。 DAPA之所以選用這種競爭方式,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美國“對外軍售“計劃,使得升級所需開銷在整個競爭中削減,并且得到更有保證的服務和績效。DAPA的KF-16升級項目團隊負責人 姜炳浩上校稱,他們將會詳細的考慮兩個提案的各個方面,包括升級開銷和技術轉讓等問題,但卻拒絕透露更多的細節。 韓國是美國最大的武器進口國之一,但由于美國嚴格的武器出口和技術轉讓限制,持懷疑態度的當地武器采購員仍占有較大比重。防務工業部門官員稱,DPAP正在探索更多的有關航空電子設備和AESA雷達方面的技術,韓國還打算與別國合作研發新式戰機——KF-X。 臺灣防務部門的一位官員透露,在臺灣“國防部”范圍內,BAE系統公司正走陷入對立的位置,而臺灣防務部門與洛•馬公司保持有長久的合作關系,他們擔心競爭會導致升級計劃推遲18-24個月。去年11月,BAE系統公司官員指出,臺灣“國防部”準許洛•馬公司提交一份F-16升級規劃簡報,但BAE系統公司卻被回絕,盡管臺灣立法部門在10月頒布了新規定,規定要求,F-16升級項目的接受函(LOA)中不能指定特定的供應商,而且臺灣“國防部”應當要求美國團隊進行公開競標。 在臺灣戰機升級業務的競爭中,BAE系統公司計劃在競標時降低報價,以迎合將項目資金削減20%的臺灣立法機構,及其他一些希望進行以太網選裝方案的“國防部”官員。洛•馬公司僅僅為今此次F-16升級業務正展開以太網選裝方案的研發和測試。然而,臺灣“國防部”卻希望在5月份之前拿到接受函,時間緊迫,這對BAE系統公司不利。“我們只想要一場公平的競爭,能夠得到一個遞交各自方案的機會。”BAE系統公司的官員如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