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甘肅監管局對轄區的七個支線機場的NAIP中的《機場使用細則》進行了逐一核對檢查,并針對發現的問題對各機場提出了五條要求:一是要向所在地的航空情報服務機構提供及時、準確、完整的航空情報原始資料;二是各機場航務機構要按照《中國民用機場原始資料提供及上報規程》規定收集信息,并上報發布;三是要建立航空情報原始資料核證和審批制度,原始資料提供部門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保持資料的可追溯性;四是要建立原始資料定期符合性檢查機制,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檢查;五是要建立健全主要障礙物數據庫,要保證細則中發布的障礙物數據和實際的一致性,為航空公司飛機性能分析提供第一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