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修訂后的的《安全生產法》的正式實施,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監管責任、領導責任、崗位責任愈加清晰嚴格,對民航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 2015年四川監管局把《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列入監管局內部年度培訓計劃,并于3月30日在局內部進行了全員培訓。
培訓會上,川監局首先對新安法的內涵、修訂的總體情況、修訂后的十大亮點、責任追究等內容進行了系統學習,并就如何將《安全生產法》合理應用于民航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熱烈討論。四川監管局將強化轄區內各單位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的要求,并加強運行安全宣傳教育,強化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律知識。
通過此次培訓,四川監管局“依法治安”工作理念將會更加根深蒂固,對創新安全管理理念,改進安全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水平,穩步推進四川民航持續、安全、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