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江西監管局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民航局等部門進一步推動民用機場公安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動作為,扎實工作,協調轄區相關單位及省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了機場公安機構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項準備工作。江西監管局還與省政府有關廳局多次溝通,聽取意見,制訂了《江西省民用機場公安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草案)》。同時根據省政府要求,組織對兄弟省民用機場公安機構的移交情況進行了調研。根據調研情況,參照兄弟省的經驗,吸收了省直相關廳局的修改意見,制定了《實施方案》的送審稿,目前此項移交工作正穩步推進,機場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思想穩定,對機場安全和空防安全的保障職責履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