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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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底,我國引爆了第一枚原子彈,從此加入世界核大國直列。美國中情局對此焦急萬分,因為他們當時并沒有一種能夠對中國內陸實施偵察的手段。解放軍在1962年9月9月首次使用SA-2地空導彈擊落了美蔣空軍的U-2偵察機,使這種高空亞音速偵察機在中國沒有了用武之地。
洛克希德的臭鼬工廠在傳奇飛機設計師凱利·約翰遜的率領下加緊研制U-2后繼機,于1964年12月22日首飛了3馬赫的SR-71“黑年”超音速戰略偵察機。但是用這種有人駕駛飛機深入中國內陸實施偵察還是存在很大的風險,萬一被擊落就會釀成另一次鮑爾斯事件,讓美國人掩面掃地。
凱利·約翰遜對這個難題進行深入研究后,提出的解決方案是研制3馬赫超音速無人偵察機。
臭鼬工廠的D-21無人機沿用了為SR-71的許多技術和設計,被稱為黑鳥之上的黑鳥”。D-21翼展5.80米,機長13.06米,機高2.14米,最大重量4990千克,安裝一臺RJ43-MA-11沖壓式噴氣發動機,最大速度3.35馬赫,最大航程5550公里。從外型上看象就像是配備了三角翼的SR-71的發動機艙。
D-21被設計成從M-21高速載機(一架經過改裝的A-12偵察機,而A-12就是SR-71的前身)上發射,高速飛過中國腹地實施戰場,然后返回國際空域,彈射出膠卷艙由JC-130B“大力神”飛機艙進行空中回收。
雖然D-21/M-21方案看上去非常可行,但由于D-21的RJ43-MA-11沖壓發動機必須在超音速下才能正常工作,也就是說M-21必須馱著D-21加速到超音速,等沖壓發動機正常啟動后,兩者才能分離。在超音速狀態下,兩者之間的分離過程稍有不慎導致碰撞,就會釀成巨大災難。
1966年7月30日,D-21進行第四次發射測試時,就撞上了M-21載機,導致機毀人亡的慘劇。為了提高發射的安全性,D-21此后改為由B-52轟炸機空投發射,通過火箭助推器加速到超音速后,再卡其沖壓發動機進行高速巡航。
隨后B-52掛載著D-21進行了12次試射,僅有4次成功,說明該機還沒有實現實用化。但焦頭爛額的中情局聚丁立即把D-21投入使用,因為從其它渠道得到的情報顯示,中國的核武器已經發展到一個“相當令人恐怖”的階段。
經過尼克松總統親自批準,D-21在1969年11月9日首次執行偵察任務,行動代號“高級碗”(Senior Bowl),B-52飛抵位于南中國海發射點后發射了D-21 517號,該機在3.3萬米高空加速到3.3馬赫進入巡航,但從此沒有了音訊。冷戰結束后美國人才知道517號最終因終燃料耗盡,降落在蘇聯拜科努爾附近的基尤臘塔姆地區,被蘇聯人完整獲得。
1970年12月16日進行的第二次任務在完成對羅布泊的偵察成功返航,但膠卷艙在太平洋上空被彈出后,其降落傘沒有打開,直接從1.8萬米的高空墜入大海。
1971年3月4日的第三次偵察任務也一切順利,膠卷艙的降落傘也成功開傘,但JC-130B卻沒有能在空中回收膠卷艙,最后落入海中消失不見。
1971年3月20日最后一次偵察中,D-21在飛行途中失蹤。解放軍在云南找到了這架D-21B的殘骸,如今還在中國航空博物館公開展出。
1971年中美關系正常化后,中情局終止了向中國領空派遣D-21的行動。美國在1971年6月發射了新一代的“大鳥”先進間諜衛星,從此以間諜衛星為主要偵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