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3年前發動罷工,最終當時以華航空乘為主題的這家工會和華航達成7項協議,其中包括將外站津貼提高至每小時5美元,且非工會會員不得享有,即為“禁搭便車”條款,但華航事后也提高非會員的外站津貼,引起工會不滿,向法院提民事訴訟。臺北地方法院2019年3月6日駁回工會的請求,判工會敗訴。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朱良駿3月6日到庭聽判,得知判決結果,他表示“絕對會上訴到底”。他說,在臺灣勞資雙方本來就不對等,資方擁有龐大的資源,而勞方唯一的武器就是罷工,但罷工后的協商會議由勞動主管部門的領導主持,華航又不遵守最后達成的共識,“法院也站在資方那邊,非常遺憾”,而以工會的立場,絕對會上訴到底。
華航空乘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領導下2016年6年發動大規模罷工,工會提出報到地點、外站津貼、年度休假、拒簽責任制條款、臺灣地區法定假日出勤工資、實施考績雙向互評制、會務假等七項訴求。
勞資雙方經過5個小時協商,達成7項共識,其中最關鍵的“外站津貼”,為了時程和錢的問題,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后,雙方同意分階段實施,2016年7月1日先給4元美金,隔年五一勞動節調成5元美金,但僅限桃園市空服員工會會員適用,禁止“搭便車”。

但事后華航也提高非工會會員外站津貼,此舉動引起職業工會不滿,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給付外站津貼訴訟,法院3月6日判工會敗訴。